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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GB/T 19630—2019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换版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2-27 

各有机产品获证组织及相关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830日发布了GB/T 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有机标准”),该标准将于20201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GB/T 19630.1~19630.42011《有机产品》(以下简称“旧版有机标准”)。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116日发布了CNCA-N-009:2019《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新版实施规则”),该规则将于202011日起实施;同时,2014423日发布的CNCA-N-009:2014《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旧版实施规则”)将自202011日起废止。

为切实做好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的落实工作,确保获证企业持续符合要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中心”)现将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转换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换期限

202011日起我中心将统一按照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要求开展认证活动。在我中心完成认可转换之前,依据新版有机标准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均不带CNAS认可标识。

所有依据旧版有机标准颁发且在有效期的证书,应在证书到期之前完成转换工作。

、转换工作安排

1.我中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旧版有机标准的认证申请,并于发布之日起只接受各获证组织、认证委托人依据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的初次认证和再认证申请。

2.各获证组织应尽快开展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的学习,识别对自身有机管理体系的影响,认真落实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的改进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自202011日起符合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

3.对于20191231日前已经完成现场检查并依据旧版有机标准签发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应对照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查,并于2020年度再认证申请前向我中心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提交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再认证的现场检查时间。原则上我中心将结合再认证检查或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换版验证,必要时(如企业原生产体系存在显著不符合新版要求的企业)我中心将会直接安排现场检查以确认获证组织符合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换版验证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获证组织承担。

如果获证组织计划提前完成换版验证工作,可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并依据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要求,向我中心提交换版后的有机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记录和/或证据等材料,由我中心进行文件审核和/或现场检查(必要时)后完成换版验证。

4.对于20191231日前已经完成现场检查但还未签发的认证委托人,应依据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要求,向我中心提交换版后的有机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记录和/或证据等材料,由我中心进行文件审核和/或现场检查(必要时)后完成换版验证。

5.对于20191231日前已经受理但还未安排现场检查的认证委托人,应依据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要求,向我中心提交换版后的有机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记录和/或证据等材料,我中心将依据新版有机标准和新版实施规则等要求完成后续检查认证工作。

6.关于本次换版工作仍有疑问,可与我中心联系:

电话:029-87091495,87091496

邮箱:nwafuc@163.com

网址:http://rzzx.nwafu.edu.cn/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1226日